【导语】中央:2016年司法部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司法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0月1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sfbjgc@sina.com,并同时传真到010-65153634。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司法部×××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方式、笔试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6年10月18日17时前传真至010-65153634或发送扫描件至sfbjgc@sina.com(原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6年10月1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身份证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背面注明姓名)。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报到地点:司法部机关南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参考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特2路、特12路、44路朝阳门南站下。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由我部统一组织体检。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10月30日21:00之前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关体检和考察事项,体检时间拟定于10月31日上午7:30。届时统一前往,请合理安排行程。
3.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得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010-65153631 传真:010-65153634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司法部政治部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