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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016中央直属机关工委遴选和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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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016中央直属机关工委遴选和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导语】中央:2016中央直属机关工委遴选和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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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现将中直工委2016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以下18人(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面试环节。

  二、时间

  10月27日下午至10月28日

  三、地点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四、具体步骤

  (一)确认参加面试

  请进入我委2016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名单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基本情况表》(附件1),于10月14日上午11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zzgwgbc@126.com,邮件标题使用“岗位名称+姓名”,确认参加面试。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的声明》(附件2)并签名,经扫描后于10月14日上午11时前发送至zzgwgbc@126.com。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又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二)资格复审

  请所有考生携带下列材料,于2016年10月27日下午1时50分前到达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机关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会议室接受资格复审。

  1. 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 笔试准考证原件;

  3. 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 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现职级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公开遴选考生还应在证明材料中注明基层工作经历情况;公开选调考生应在证明材料中注明是否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6. 参加公开遴选的考生还须携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业务水平测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随即进行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时间为2个小时。考试内容参见职位表。

  (三)面试

  10月28日全天面试。纪工委案件审理室、组织部组织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中直党校办公室、中直党校教务部岗位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在当天上午7时50分前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机关门口集合,8时进入候考室。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前,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请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

  (三)面试时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四)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面试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不得逗留,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五)请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我单位电话无来电显示,请注意接听。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可乘坐地铁4号线由灵境胡同站下车后向北300米至丰盛胡同)。

  联系方式: 010-66171298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基本情况表

  2. 放弃面试的声明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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