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司法部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由我部统一组织体检。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7月28日21:00前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关体检和考察事项,体检时间拟定于7月31日上午7:30。届时统一前往,请合理安排行程。
3.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010-65153631 传真:010-65153634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司法部政治部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