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试
第十二条 面试在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基础上进一步测评应试者在领导能力和胜任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
第十三条 面试测评要素主要有:
(一)综合分析能力。通过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概括、判断与推理,抓住问题要害,揭示事物内在联系、本质特征和变化规律的能力。
(二)语言表达能力。清晰、准确、简洁、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并使之易于被人接受的能力。
(三)组织协调能力。围绕工作任务,对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协调责权利各方面关系,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的能力。
(四)人际沟通能力。倾听和理解不同观点,通过信息、思想、观点、情感的交流,建立良好协作关系的能力。
(五)决策能力。面对问题和机遇,及时准确地进行分析和判断,并作出科学决断的能力。
(六)创新能力。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面对突发事件,及时迅速作出正确反应,采取适当方法和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八)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该测评要素根据选拔职位的特殊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
(九)个性特征。应试者表现出来的情绪稳定性、责任心、自信心、成就动机、自我认知等特征。
具体测评要素及各要素的比例根据选拔职位要求,经职位分析确定。
第十四条 在面试环节中,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根据需要也可选用或综合使用无领导小组讨论、角色扮演、公文筐测验等其他测评方法。
面试由考官小组负责测试和评分。考官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职位的面试应由同一考官小组负责测试和评分。考官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考官小组中应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考官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实施前应对考官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一)结构化面试。该方法要求对试题构成、测评要素、评分标准、时间控制、考官组成、实施程序和分数统计等各环节,按结构化要求进行规范性设计。考官在与应试者以问答方式当面交谈的过程中,根据应试者的回答和行为表现,对其相关能力和胜任特征作出相应的评价。
(二)无领导小组讨论。该方法要求一组应试者(一般5至7人)在不指定组长的情况下,围绕给定的问题展开讨论。考官根据应试者在讨论中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对其相关能力和胜任特征作出相应的评价。
(三)角色扮演。该方法要求应试者扮演某一领导角色,在模拟的工作情境中对一系列人际关系和工作问题进行处理。考官根据应试者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对其相关能力和胜任特征作出相应的评价。
(四)公文筐测验。该方法要求应试者在规定时间内对与工作有关的文件、报表、信件、电话记录等公文进行处理。考官根据应试者处理公文的方式、方法、结果等情况,对其相关能力和胜任特征作出相应的评价。
第十五条 结构化面试及其他测评方法的程序如下:
(一)结构化面试的程序:对应试者进行身份确认;应试者抽签排出面试顺序;考务人员宣布规则;应试者入场;主考官宣读指导语;主考官提问,应试者回答问题;考官独立评分;考务人员统计评分结果并存档。
(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程序:对应试者进行身份确认;考务人员宣布规则;考务人员将有关资料发给应试者;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应试者按给定的时间准备;应试者进行自由讨论;考官独立评分;考务人员统计评分结果并存档。
(三)角色扮演的程序:对应试者进行身份确认;考务人员宣布规则;主考官对角色要求进行说明;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应试者在给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考官根据需要进行讨论;考官独立评分;考务人员统计评分结果并存档。
(四)公文筐测验的程序:对应试者进行身份确认;考务人员宣布规则;考务人员向应试者发放材料;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应试者在给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考官根据需要进行讨论;考官根据需要对应试者进行提问;考官独立评分;考务人员统计评分结果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