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6月30日进行的2020年中国气象局机关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推迟。根据《2020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局2020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附件)
备注:面试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方式
此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7月22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通过资格复审考生于当日上午8:1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22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四、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气象局科技会议中心一楼大厅(中国气象局院内)。中国气象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可乘地铁4号线、9号线在国家图书馆站下,由B出口(东北口)出站后往北走500米即到。
五、面试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六、现场资格复审
1.请通过资格复审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2020年7月20日下午14:30—16:00到中国气象局科技会议中心一楼大厅(中国气象局院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推荐表。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本机关实行差额体检和考察,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
(三)体检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及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中国气象局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
八、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均需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各地卫健委或疾控部门公布的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面试当天报到时向工作人员提供北京健康宝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北京健康宝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场所。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该职位面试取消,另行安排。
2.考生参加面试当天,须现场签署《中国气象局2020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本人知悉告知事项,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3.面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要注意关注面试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行程安排,尽早与考点附近酒店联系防疫住宿事项,确保准备参加。考生自行负责食宿安排,费用自理。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7月16日17时前传真至(此前已传真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的考生无需重复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6.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通讯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告知遴选机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2020年6月11日我局发布的面试公告。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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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人事司
2020年7月13日
原标题:中国气象局2020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安排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ubb.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