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考生临时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遴选工作有关规定,我单位在报考同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了递补。递补人选如下:
请考生按照我院前期发布的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准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59300171,59300108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2023年4月6日
原标题:中国工程院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递补公告
文章来源:http://subb.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