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将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考生要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考前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N95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考试期间以及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二、提前做好参考准备
准考证打印入口于2023年1月3日0:00至1月8日15:00期间开放,请及时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前准备。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三、遵守入场检验规定
每场考试前,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进行身份信息核验。考生前往考点学校应预留足够时间,应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四、自觉遵守考试规则
考前6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除规定允许携带的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外,不得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入考场。考生携带手机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放置在物品放置处。考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五、按规定要求作答
(一)考试用笔要求。答题卡填涂时,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需要填写的信息,请考生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需要用铅笔涂写的部分请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采用“卷卡合一”。本次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与之配套的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请考生本人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考生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考试成绩。
(三)《申论》等主观科目答题区域要注意。参加《申论》等主观科目考试时,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按小题设置了相应的答题区域,考生在作答时要注意答题区域,未在正确答题区域内作答的答案将按无效处理。按规定,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折污、《申论》更换答题思路或试题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卡。
六、关于考后雷同检测
根据相关规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在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抄袭他人试卷,并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答卷考后被判定雷同,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七、关于违纪违规处理
(一)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的考生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参加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的考生将按《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二)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内考试资料相关规定:
1.考生不能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
2.考生不能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
3.考生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八、考务咨询联系方式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0971-6163404
海东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0972-8610706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0970-8645669
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973-8721698
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974-8513856
果洛州人事考试中心:0975-8358116
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0976-8831377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0977-8224877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9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月3日
原标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c6e195aa997e647b6ca7a71cf3d2de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