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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2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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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271人)

【导语】2023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271人)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每天更新浙江公务员遴选浙江遴选考试公告浙江遴选报考条件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省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省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共安排271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下同)遴选计划,其中,省级遴选单位计划103名,市级遴选单位计划168名;定向选调生遴选计划18名(省级遴选单位计划4名,市级遴选单位计划14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 省级遴选单位面向省内各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省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省内各设区市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2. 市级遴选单位面向本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市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本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选择定向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务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市级机关单位设在所辖县(市、区)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

6. 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点击《2023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查询遴选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遴选程序

1.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11月14日17时。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下载打印《2023年省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遴选职位报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成jpg或jpeg格式),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并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遴选单位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7时—11月16日17时。

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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