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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人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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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人员3人公告

【导语】2021浙江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人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每天更新浙江公务员遴选浙江遴选考试公告浙江遴选报考条件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宁波市政府公报室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选调综合文字岗位事业人员3名。

一、选调范围

宁波市级机关、各区县(市)机关、乡镇(街道)的事业人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在本单位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有重要文稿主要执笔经历的优先;

4.乡镇(街道)事业人员需符合当地有关交流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提出的不得交流的情形;

7.国家或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2021年9月13日至9月19日,通过宁波市政府网站下载《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电子版发邮箱(2176368621@qq.com)。

2.资格审查。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预审,择优确定入围人选。未入围参加综合评定的人选,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评定。对入围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进行笔试、面试等综合评定,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4.体检和考察。在约定时间进行体检和考察,有体检不符合事业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或考察不合适的,根据综合评定情况视情进行人员递补。

5.研究决定。根据综合情况,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

6.办理调动。商考生所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185071、89182527。

2.报名人选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通报原单位。

点击下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8日

原标题: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1/9/8/art_1229114380_3777335.htm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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