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有关规定,现将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单位情况简介
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的专门培养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邮电通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石坝;羊甫校区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原云南省邮电学校)。学院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目前,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在编教职工38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2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150人,具有“双师型素质”教师比例达70%。多名教师获得“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师”、“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云南省创新人才”、“云岭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800余名,成人学历教育学生3000余名。围绕轨道交通和邮政通信产业链设5个二级学院,开办铁道机车、现代通信技术等24个专业,“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是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校内建有由101个实验实训室、车间、站场组成的实训基地(中心)。在校企合作方面积淀深厚,建有3个产业学院并与众多行业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学院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 “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开展以南亚东南亚国家为重点,以铁路人才培养为主要领域,广泛深入的国际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秉承“与铁道同行、与未来同在”办学理念,明确“立足西南、辐射周边、行业知名”办学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卓著、有较大影响力和辐射作用的高水平轨道交通高等职业院校,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高技能轨道交通人才培养高地。
二、 选调范围和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符合岗位条件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学历学位等条件;
6.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起计算,即1982年8月12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报名之日起计算,即1972年8月12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3.参加公开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选调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可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公告公示期间相关专业问题或对专业有疑义请与学院联系,公示期过后不再进行更正增补。
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短信、邮件或者来电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至8月16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3.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点击“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https://enroll.kmjyrc.com)进行注册报名,建议使用“火狐(chrome)浏览器”进行注册登陆。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专业、工作经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可按《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学院联系。
4.报名要求
(1)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岗位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递减选调人数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取消及裁减公告将于报名及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公示。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报名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信息一旦在报名系统提交后将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前认真检查。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提交报考申请,若报名时间选择在报名的最后时段,有可能因报名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挤而运行缓慢,且有可能因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5.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审核采用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初审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审核不通过”三种,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只有报名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的状态时方为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报考岗位和个人信息。
考生报名审核状态为“不符合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重新完善信息或重新选岗报名。
考生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代表考生不符合本次招聘计划(或公告)的岗位要求,此时考生将不能重新报考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
(二)现场资格复审
网络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考试。
1.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登录“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打印《昆明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昆明市经开区小石坝16号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院)睿知楼6楼605室。
(3)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概不退还):
①《昆明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党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
(三)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
2.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及管理有关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于准考证打印时间登陆“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20日上午9:00至8月22日上午9:00。
4.笔试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5.笔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示: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及以上,如面试当天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学院以适当方式通知安排。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成绩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教育人才网上公布,综合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加试面试由学院组织并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学院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为准。
(七)考察、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由学院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由学院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学院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学院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或体检结束后,自愿放弃聘用人员产生的空余岗位,可由学院在报考本岗位并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学院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并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拟调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的,可由学院在本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调动
1.拟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
2.调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调动资格。调动后,自愿服从岗位安排,同意学院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并根据新岗位等级重新确定工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1)拟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调人员本人的。
五、选调工作纪律
(一)报考人员必须服从昆明市人员调配相关政策规定,提交与选调岗位条件相符的证件,填写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通过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学院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聘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选调过程中及办理调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选调资格。
(六)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拟调人员须服从学院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及岗位聘用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选调公告、《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由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电话:
0871-64992092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电话: 0871-631355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1-63192326
点击查看>>>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3日
原标题: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km.gov.cn/c/2023-08-03/4762000.shtml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加入中公遴选备考群,关注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获取更多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