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与楚雄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云南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在编制限额内和职数、职位空缺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范围
面向云南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楚雄市内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除外)符合条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选调后,应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跨系统选调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要求,按有关规定转评相应职称系列。
三、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推荐报考;
5.市外报考人员服务年限、工作经历年限和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 2022年9月24日,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6.符合公告职位的选调要求;
7.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但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规定调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5.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任期未满一届的;
6.未满试用期一年的及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因违反工作纪律,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失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楚雄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相关条件说明如下:
1.年龄认定。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9月24日(含9月24日)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9月24日(含9月24日)以后出生人员。
2.工作经历认定。选调职位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意见和个人档案记录情况进行认定。同等条件下是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其他情形。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数字楚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8:00至27日18:00。
2.咨询电话: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78-6550178。
3.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签章的材料PDF电子版,按照如下所需材料顺序编号,将所需报名材料压缩成zip格式发到邮箱:cxssyk2021@126.com。压缩包名称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
(1)《楚雄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个人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所报考职位代码);
(5)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职位工作经历、现任职务(职称)任职文件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6)《诚信承诺书》一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以上报名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审核人、审核日期并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所报职位的条件情况负责。凡报名人员提交《诚信承诺书》的,视为报考人员所提供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符合职位要求,如在考察阶段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5年内不得参加楚雄市公开选调。
4.报名要求: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的方式,报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报名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推荐出符合职位条件的干部参加选调,所推荐人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推荐报名的不能参加选调。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实名加入楚雄市2022年公开选调QQ群,请实时关注群内通知。选调相关事项均在群内发布,通知一经发布,视为群内所有人员知晓。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电话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由各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由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按照规定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市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降低比例开考。
(四)考试及考察
考试由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组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考察)×20%。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考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职位信息表备注优先条件的岗位除外。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具有通信、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生只能携带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除上述文具及身份证外,桌面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根据每个选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降低比例开考的职位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是否与选调职位相匹配。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经历业绩评价(考察)。根据笔试折算成绩和面试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每个职位以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降低比例开考的职位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考察。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认真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政治素质和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开展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学历情况、任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表彰情况。
(五)体检
市外拟调人员实行等额体检,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报考人员个人支付体检费用。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人员,不得列入拟选调对象。
(六)讨论决定
考察体检结束后,市公选办汇总有关情况,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论,按每个选调职位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市公选办提请市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
(七)人选公示及调动手续办理
讨论决定同意调动的人员,由市公选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公开选调纪律
(一)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人员提供联系方式错误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参加选调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中共楚雄市委组织部、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选调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及实施。
(四)严格执行选调程序和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选调工作,接受各级监督。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规办事,将资格条件等有关信息的审核贯穿整个公开选调的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开选调单位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培训班。
(五)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选调工作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笔试、面试及后续相关选调环节的取消当年选调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楚雄市公开选调。
六、疫情防控要求
凡是报名参加楚雄市公开选调的人员,疫情防控按照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6号、第47号)等相关要求执行,如有调整,按最新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楚雄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6550178
监督电话:楚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78-313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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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原标题:楚雄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xs.gov.cn/info/egovinfo/1016/xxgkcontent/cxs007-/2022-0916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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