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1.笔试
(1)开考原则。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内容和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保山技师学院(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青堡路与堡城南路交汇处)。
(4)其他。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成绩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新闻网公布。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月底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3.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公安局、遴选单位、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人民路44号)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按照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缺额数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按1:2的比例缺额几人则递补几人)。
4.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由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按1:2的比例缺额几人则递补几人。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级人社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各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遴选环节。
(4)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按每个遴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遴选环节。
2.体检。对通过考察的人选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各遴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遴选环节。
3.公示、办理相关手续。各遴选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及遴选工作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形,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遴选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 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公开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发布和保山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遴选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即《2022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常见问题解答》(附件4),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对于专业方面等不清楚的问题,请报考人员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
(三)《2022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
(四)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申请查疑。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非保山市的,进入保山市应提前掌握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应的健康监测、隔离及核酸检测等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隆阳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隆阳区疫情防控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216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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