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1月5日至8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在泸水市设置考点。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进行调整,届时将通过怒江党建网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
2. 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在怒江党建网发布的公告中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也可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1.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遴选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2. 发布面试公告。各遴选机关通过相关网站发布面试(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一并发布)公告,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 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遴选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4. 面试组织。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各遴选机关通过相关网站公布报名人员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各遴选机关通过相关网站公布报名人员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遴选机关按照报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按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三)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级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相关网站、本单位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公示期满、办理转任手续前放弃或不符合转任条件的,在本职位考察和体检人员中通过集体讨论产生递补人员,并再次进行公示。
各单位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州委组织部。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职位未明确具体职位领导职务或职级层级的,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七、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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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0日
原标题: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jzdj.gov.cn/2021/1220/21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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