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怒江州公务员局决定统一开展2021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州级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职位。详见《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州机关(不含省属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省属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报名人员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或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各遴选职位年龄要求为准。
(7)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岗位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怒江党建网(https://www.njzdj.gov.cn)查询。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步骤如下:
1. 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怒江党建网下载、填写并打印《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县(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组织推荐要坚持基层导向和队伍稳定相统一,保持适度规模,强化党组织推荐把关作用,着力推荐熟悉基层情况,符合上级机关要求的优秀人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 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18:00。
本次遴选采取电脑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837。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机关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报名推荐表》的报名人员,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2021年12月28日18:00,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未提交材料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职位裁减及调剂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每个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州委组织部对遴选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并于2021年12月29日在怒江党建网公布职位裁减及职位取消情况。对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须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重新发至改报遴选机关指定邮箱,于2021年12月30日9:00至18:00提交报名材料,由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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