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及后续遴选环节。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以3:1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3)《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遴选机关(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三)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2:1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奖励情况等。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报考单位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未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的比例合成;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共占40%(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的比例合成。
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和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普洱党建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遴选机关(单位)按每个遴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以2:1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
遴选机关(单位)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未达到2:1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和体检,递补人员应从参加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产生。
(三)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遴选机关(单位)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情况考察,同时了解遵纪守法、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未达到2:1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应从参加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比选择优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在普洱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调动并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
(四)对于遴选过程中发现的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特别提示
(一)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普洱党建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六)本公告由普洱市公务员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79—218958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9—212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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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021年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2021年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
普洱市公务员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
原标题: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edj.gov.cn/info/1044/95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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