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注意事项
(1)昆明市2021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3)请参加考试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佩戴口罩,携带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并主动配合考场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
5.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具体面试比例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并发布面试公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选调计划数与通过审核人数未达到 1:2 的,取消选调岗位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递减选调人数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2.资格复审方式
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由各选调单位通知并实施,考生也可查看选调单位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昆明市2021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其他所需材料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岗位计划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详见《岗位计划表》。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部门以适当方式通知安排。
3.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等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同时在招聘单位所列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岗位计划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七)考察、体检
考察由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调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调动资格。
四、选调工作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昆明市人员调配相关政策规定,提交与选调岗位条件相符的证件,填写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考试部门、选调单位相关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通过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选调过程中及办理调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选调资格。
(六)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拟调人员须服从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及岗位聘用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选调公告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计划表》由各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监督电话
(各选调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317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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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昆明市2021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km.gov.cn/c/2021-10-18/41225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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