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笔试准考证;
④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3:1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考察。
(2)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面试事项
请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考试招聘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4.考试成绩及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100分,共计200分。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科目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阶段,免笔试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考试综合成绩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考试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选调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1.考察及体检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确定。
2.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安宁市人社局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并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报考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调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调动人员,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云南考试招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宁市人社局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纪律
(一)严格按照选调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公开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相关办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联系不上报考人员本人的。
(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考生在各个环节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提前报备。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和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本公告由安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699750
中共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宁市监察委员会:0871-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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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原标题:2021年安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nkszp.com/zhaopinzixun/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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