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进入拟体检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组织专业测试,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遴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时成立考察组,由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名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拟遴选人员确定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
在“规定网站”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由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与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协商后,按干管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遴选计划。
六、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应对报考人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报名资格及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
(二)参加遴选人员报名时,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给予取消本次遴选考试资格。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将上报有关部门,三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遴选。
(三)遴选期间,报考人员应注意“规定网站”查阅,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方式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
(五)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自愿放弃的,须于公告发布后2天内向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主管机关备案,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
(六)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由曲靖文旅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
(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由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遴选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九)除有关要求外,考生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时均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时带准考证)。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时,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场所。考生笔试和面试时,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入考场。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邀请中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三)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相应遴选资格。将上报有关部门,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坚持回避原则,凡属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0874-3922368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 0874—12388
八、其他
本公告由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3: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8日
原标题: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17921&lb=1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加入中公遴选备考群,关注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获取更多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