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面试程序
A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B主考官与考生核对准确教学内容;告知考生教学使用的课本(题本)等工具摆放位置。
C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第一阶段是教学讲授阶段。考生进行教学讲授,时间25分钟,教学讲授进行中,考官不得打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果教学讲授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知识问答阶段。
第二阶段是知识问答阶段。考生进行知识问答,时间5分钟。不得提前准备知识问答题目和提问问题,教学讲授结束后,考官可根据考生教学讲授情况现场提问考生,限考生教学讲授学科、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⑤考官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⑥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计时计分人员应及时收回《打分表》将考官打分录入系统计算并打印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等信息,成绩经签字确认后生效,当天公布。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主要评价应试者教学竞赛、教学业绩、课题研究、荣誉表彰。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有关网站公布。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普洱市第一中学提供相关评价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业绩评价成绩×20%,先分项计算合计后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比例超过1:1的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及时地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网站进行公告。
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1:3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1:3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遴选程序。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遴选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5.有关事项
(1)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酌情扣分。
(2)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4)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5)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题本和草稿纸等资料。
(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7)对违纪违规的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面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普洱市第一中学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考察、查阅个人档案的方法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掌握考察人选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经历业绩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与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决定人选。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中共普洱市委教育工委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遴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六、回避
遴选工作所有组织、参与工作人员以及外单位专家、本单位同行须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如有回避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向普洱市第一中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回避申请,经批准后退出相关遴选活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人社局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遴选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参加遴选人员通过笔试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及后续相关遴选环节的,视为浪费遴选资源,取消当年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普洱市公开遴选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和普洱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138573
普洱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2122932
监督和举报电话:2123730(普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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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普洱市第一中学公开遴选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绩评价表.xls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普洱市第一中学
2021年5月24日
原标题:普洱市第一中学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www.puershi.gov.cn/info/1189/1106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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