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非教育系统)》以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方案(非教育系统)》规定,现将曲靖经开区2024年非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6:40。
报到地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1号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83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2.体检费自理,请考生准备340元现金。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交费。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
4.体检前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不再进入下一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7.手机通讯请务必保持畅通,变更联系电话的请及时与曲靖经开区人力资源局联系,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经开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联系电话:曲靖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0874—3316769
监督电话:曲靖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0874―331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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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非教育卫生系统)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7月2日
原标题: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非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 面试成绩、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qj.gov.cn/view/sydw/136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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