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2021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结束后,各遴选选调机关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综合评价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综合评价
1.资格复审时间
进入面试人员须于2021年9月23日至9月29日期间到遴选选调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遴选选调机关通知为准),同时领取遴选选调机关发放的《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需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天津市2021年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个人近2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连同电子版。业绩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主要工作业绩、工作以来获得奖励表彰情况,遴选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内容。)
3.综合评价
资格复审阶段,各遴选选调机关结合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报告,采取面谈、查看资料、向考生原单位及相关部门核实了解等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二、面试
面试统一于10月10日(周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遴选选调机关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必须按照遴选选调机关要求的时间到考场报到。未准时到考场报到的,不允许参加面试。
2.应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
3.应考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考试,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22日
原标题:2021年天津市遴选和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ks.hrss.tj.gov.cn:8086/ks/index.do?method=detail2&id=ff8080817ba101d6017c0af4b2a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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