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我委下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市干部保健服务中心、市中心血站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根据《眉山市贯彻〈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岗位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眉山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条件一览表)。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7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试用期未满,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近3年年度考核存在合格(称职)以下等次的(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3.尚在国家、省、市、县(区)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理、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18日下午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市干部保健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将《眉山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填写好后发送至邮箱714711588@qq.com;报考市中心血站岗位的,考生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好后发送至邮箱2567073731@qq.com。邮箱主题和附件请注明“公开选调+姓名”。
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于6月19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审不合格的不再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鲜章)。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均需1份)。
3.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开考录通知、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或公开考聘通知等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所在组织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国、省、市、县(区)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的证明(以上均由主管部门盖章)。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需经资格复审、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优选比选方式组织实施考试。符合报考资格的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不得低于2:1。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选调名额等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设最低分数线,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此次参加公开选调笔试所有人员平均分×80%,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开选调的下一环节(平均分数线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适时公布)。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开选调的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单位查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集体研究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报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调动期间出现的缺额,经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本公告由眉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028-38195531。
附件:1.眉山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岗位条件一览表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原标题: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5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