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2017宝坻区遴选区级机关人员2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务员法》、《宝坻区关于规范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调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拟面向全区(含市管单位)公开遴选27名区级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区纪委:宣传部科员1名,纪检监察室科员4名。
2、区政协机关:科员2名。
3、区委组织部:科员4名。
4、区委政法委(区防范办):科员1名。
5、区委老干部局:科员1名。
6、团区委:科员1名。
7、区委研究室:科员1名。
8、区委统战部:科级非领导职务2名,科员3名。
9、区委党史研究室:科员1名。
10、区妇联:科员1名。
11、区政府办公室:科员(一)1名,科员(二)1名,科员(三)1名。
12、工信委:科员1名。
13、法制办:科员1名。
二、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应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组织观念、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勤奋敬业。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区直单位公务员一般应参加工作满1年;街镇机关公务员一般应以公务员身份在街镇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
4、符合公开遴选职位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尚在试用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在区公文传输平台、《宝坻政务网》上发布公开遴选的通知,公布遴选的职位、条件、程序和要求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3月19、20日)。符合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相关报名表从遴选通知或遴选公告中自行印制。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也可视情况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3、笔试(3月下旬)。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委托有关机构出题,测试应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3:1的,在征得本人意愿后,由其他职位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进行调剂。调剂后仍不能形成差额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提交本人近两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前弃权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后弃权的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