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4年郴州市纪委监察局选调选聘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选聘5名工作人员。根据郴组〔2013〕20号等文件,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名额
(一)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4名。
1.文秘工作人员1名;
2.办案工作人员3名。
(二)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名。
1.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服从组织,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已进行登记),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报考文秘工作人员须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2年以上,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报考办案工作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法院、检察系统有办案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人员。
2.报考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身份的人员,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