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2017临清市委巡察机构选调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鲁发【2016】29号)和省、市编办关于设立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要求,建立巡察工作机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经市委研究,拟从临清市直行政部门和镇、办事处公务员中,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到市委巡察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和范围
(一)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因巡察工作需要,能够承担出差和夜间陪护任务;
(三)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6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16日之后出生);
(四)临清市直行政部门和镇、办事处中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与本级及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及其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临清市委巡察工作机构12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17日
(二)报名地点: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所提交的材料:
1.《临清市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5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在线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按1:2的报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职位。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名单,面试比例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