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4年黔南州州直单位公开遴选117名工作人员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需增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1、笔 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由州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加分
近3年个人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获一次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笔试折算前加分)。
3、面 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需专业能力测试的单位根据职位要求由各遴选单位决定)。
面试原则上由各遴选单位在州遴选办指导、监督下自行组织 。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 考察
按各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要求,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要利用“人才测评”系统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并对人选进行人岗相适比选,由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不按成绩名次的须报遴选办同意)。 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经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后报州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取消或减少遴选人数。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组织拟遴选对象进行体检,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人员中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再次递补,遴选单位书面提出,经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可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方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遴选对象承担。
(七)公示
根据各遴选单位各职位的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下一程序。
(八)试用期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试用期内遴选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六、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黔南州州直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黔南州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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