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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7吉安市直单位遴选54名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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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7吉安市直单位遴选54名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语】江西:2017吉安市直单位遴选54名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结束后适时组织实施。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没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加试成绩×40%。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同一职位遴选人数4人(含)以下的,考察比例为1:2;同一职位遴选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为1:1.5,遇小数点的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工作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当遴选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体检。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遴选人选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名单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796-821044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0796-8230822

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原标题:吉安市市直单位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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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7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2017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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