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黄石市纪委监察局遴选4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笔试。市纪委组织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名额从到低分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业务能力测试。市纪委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加试业务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5.面试。市纪委组织进行面试。
笔试、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与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遴选职位名额从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并由市纪委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7.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使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8.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市纪委监察局办理拟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
9.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
附:推荐报名表
黄石市纪委监察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