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2017平湖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选调2名机关干部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经平湖市委组织部、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嘉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机关中层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2名,用编性质为事业参照。
二、选调范围
嘉兴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日后出生);
3.本科以上学历;
4.从事公务员(含参公)工作满2年;
5.有文字功底或执法经验者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比选、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手续。
五、报名须知
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平湖市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如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六、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平湖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解释。联系人:裴琳珺;联系电话:85061567,640883;报名地点: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15室。
原标题:平湖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方案
平湖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