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2017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选调事业编制招商人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扩大选人视野,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招商引资队伍,切实提高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招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招商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宁波大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事业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上述选调范围对象和我市明确的干部调配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招商工作,具备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对外交往能力;
(二)男性,32周岁以下(即1985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其中英语要求国家六级及以上;
(五)工作满3年,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3月1日- 3月2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307办公室(余姚市舜水南路2号)。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相关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公开选调招商人员报名表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名意见),现场接受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与选调指标不足2:1的,取消选调指标。
(二)面试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能岗相适度情况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考察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职位空缺。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选调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填写;
(二)工龄计算截止2017年2月22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凡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入工龄;
(三)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四)根据相关规定,中层干部调动到新单位后,不再保留中层待遇;
(五)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原聘任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事业人员,在调入新单位后根据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认定岗位类别及等级;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招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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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