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甘肃:2017省酒泉市纪委机关选调干部25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选调干部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1.6: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考察。省纪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纪委机关。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六)公示、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省纪委机关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3.任职。办理调动手续后,选调人员直接任职。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选调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甘肃廉政网(http://gsjw.gov.cn)、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rst.gansu.gov.cn)刊登,报名表格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联系及咨询电话:0931-8922548 8922519。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原标题: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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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纪委组织部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