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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17省酒泉市纪委机关选调干部2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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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17省酒泉市纪委机关选调干部25名公告

【导语】甘肃:2017省酒泉市纪委机关选调干部25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选调2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不设具体职位,统一比选,择优录取。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甘肃省省直、市(州)及以下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甘肃省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7年2月10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位,熟悉以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等,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工商、税务、财政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4.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8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2017年2月18 日(星期六)至2月28日(星期二),到指定地点报名(地址:兰州市南昌路649号西北宾馆迎宾楼4楼会议室)。

本人填写《甘肃省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携带相关材料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

2.资格审查。省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选调计划。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和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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