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7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体检
在报考同一职(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项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可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由人社部门会同选调(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体检后,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考职(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县纪检监察局0735-8623950,县人社局0735—8623376。
原标题:2017年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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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