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7韶山市选拔党政领导干部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领取地点:中共韶山市委组织部(韶山市行政中心组织部1229室,联系电话:0731-55682523)。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面试:以拟选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排序。面试的测试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的相应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市党史办(地志办)副主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拟选职位人数与考察对象1:3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市委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6、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结合选拔职位需要,经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审定后,以拟选职位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从组织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7、呈报审批: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任职位人选建议方案,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9、公示:对拟任职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举报情况及时调查核实。
10、任职: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韶山市2017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公开选拔工作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共韶山市委组织部公选办:0731-55682523(工作咨询)
中共韶山市纪委:0731-55682191(监督)
原标题:韶山市2017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公告
点击下载>>>
韶山市2017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