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7年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选调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宝安区总工会拟在全市事业编制人员中选调宝安区工人(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宝安区总工会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宝安区工人(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岗(十级管理岗)1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全市范围内事业编制(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工会工作,形象气质佳;
2、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月11日之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所需资料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宝安区总工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4、其他材料。如各类资格证书、等级证书、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各类文章等。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1月11日—1月26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
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大楼414办公室。
方式:自愿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
联系电话:29996677
四、其它事项
报名后将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