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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7恩施州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遴选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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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7恩施州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遴选2人公告

【导语】湖北:2017恩施州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遴选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做好宣恩县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宣恩县内外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县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宣恩县应急用车保障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内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乡镇八大中心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除外)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县外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7)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

具体条件见宣恩县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一)。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中国·宣恩网、云上宣恩发布遴选公告,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名、资格审查

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本人持《报名表》(附件二)、居民身份证、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县行政办公大楼120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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