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2017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了加强县政府办公室的文字综合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我县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中选调3名文字综合工作人员到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标准执行;
2、男性,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为准);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
5、教师系统及2011年10月1日以后未经公开招聘考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8:30—13日17:00。
2、报名地点:县政府二楼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4、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
1、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写作和行政能力测验(各占50%),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行政综合能力,临时出题,当场判卷、现场公布成绩。写作采取多人判卷取平均分的办法,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按选调人数的2:1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计算方法:(写作成绩*50%+行政能力测验*50%)*60%+面试成绩*40%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
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及考核合格者作为试用期人员,不合格则按成绩顺延。体检和考核均按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四)录用
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关系暂保留原单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事关系调入县政府办公室;事业编制人员的,调入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和县政府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县人事考试中心 0429-6120769
原标题: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绥中县人事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