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7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科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已满试用期),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公务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士或以上学位;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汉语言文学专业、计算机类及相关专业;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报名者于2017年1月31日前将报名表和正面彩色免冠正一寸照片电子版,连同身份证、学历位、学位证、有效的公务员(或相应的职称、职务)身份证明、个人能力或工作业绩成果等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发至电子邮箱,我中心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邮件主题: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公务员选调报名。
(二)我中心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待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设定60分。
(三)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9号)执行。体检合格,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录用: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经中心党组同意,报市人社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子邮箱:576451958@qq.com
联系人:刘先生、钟小姐
原标题: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