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6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选调4名公务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加强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组工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科员4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3、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属市外公务员的,须符合《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的要求,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属我市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须符合《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跨职组职类转任规定》的要求,聘任制公务员须在首聘合同期(3年)外;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符合任职回避规定。与本部(办)工作人员或区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试用期未满尚未任职定级的;曾受过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以现场报名或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月3日(星期二),邮政EMS邮寄材料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附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电子版发送zzbbgs@szns.gov.cn);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任现职务文件复印件、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在面试阶段验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三年由本人负责或参与撰写的综合性材料3篇,如有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也一并提供。
现场报名、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A1422室,邮政编码:518052,联系电话:0755-26542067,(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三)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组织考察。到体检合格的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研究确定选调人选。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无法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市外公务员转任本市后实行聘任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机关签订聘任合同。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方案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面向市内外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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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