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6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决定面向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胜任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三)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六) 符合《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跨职组职类转任规定》的要求,聘任制公务员须在首聘合同期(3年)外;
(七)符合《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见附件)所列职位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的,不予选调: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网上或邮寄报名,即通过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电子邮箱或邮政EMS(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复印件
(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字材料2篇。
以上材料报名阶段提供电子版或复印件,面试阶段须携带原件以供核验(以EMS方式报名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