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54名优秀公务员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规定,为优化省直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 2011年集中组织部分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为54名。具体职位详见《201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一)。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湖南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在市州直机关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各级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不能报名参加遴选。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检察院职位的遴选对象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检察理论研究职位面向全国进行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其中个别专业技术岗位可适当放宽);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201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