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西: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组织考察。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1.5:1的比例确定。如考察入围的最后一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后考察前,如入围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该职位,必须出具书面申请,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方案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制定,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市纪委、市检察院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被考察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要对其到社区报到、服务社 区建设、服务联系群众等情况,特别是“三亮三服务一奉献”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 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五)决定与任职。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的拟任职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查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公开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分别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纪委咨询电话:6034059
市检察院咨询电话:5682065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037375
监督电话:0352—12380
公开遴选期间,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全天畅通。
市纪委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市检察院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大同市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