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西: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探索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为市纪委和市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及名额
1、在全市各县(区)及市直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为市纪委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
2、在全市各县(区)检察院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为市检察院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市纪委遴选公务员的条件与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市检察院遴选公务员的条件与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国家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三)不得报考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市纪委工作人员或市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需要实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