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201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115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八、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30%+资历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需补充人选的,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考察结束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奖励情况及笔试、面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三)任职。
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在原单位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直接转任遴选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报考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在原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的,转任遴选单位主任科员;在原单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的,转任遴选单位副主任科员;在原单位担任科员职务的,转任遴选单位科员。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是树立面向基层用人导向,拓展公务员选用视野,调整和改善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遴选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笔试、资格审查(复审)、资历评价和面试等,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原始证件、档案材料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严格遵守笔试、面试工作纪律,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通报考生现工作单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 024-23128973
省公务员局 024-23448317
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31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26
附件:
1、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