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沈阳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5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资历评价
资历评价与资格审查(复审)同步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资历评价,评价主要依据考生的学历及在基层机关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及考核奖励等情况,分项赋分后汇总计算资历评价成绩(见附件:公开遴选资历评价量化赋分表)。遴选单位计算各要素赋分后,经考生确认并签字生效。资历评价后,由遴选单位依据笔试分数与资历评价分数相加后得分,根据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报考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再进行资历评价,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由遴选单位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
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文件筐作业等多种形式。
面试阶段各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30%+资历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报考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的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者的基层工作实绩和工作表现;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确定遴选人员与体检。遴选部门经过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1、2012年沈阳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2012年沈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3、公开遴选资历评价量化赋分表
4、遴选报考指南
5、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2539048
笔试考务电话:2253256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2539006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见《遴选职位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