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沈阳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5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至22 日,报名网站为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11月15日9:00时至11月22日12:00时登录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网上报名系统(公开遴选)"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照片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 22日14:00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遴选单位。
3、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公开遴选"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交费,缴费时间截至于2012年11月22日16:00。缴费后应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如有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咨询电话:22539006。
网上缴费需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
缴费成功的考生,需用A4纸下载打印《沈阳市2012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审查(复审)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29日9:00时至12月1 日开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调整或取消的职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6、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资历评价、面试、考察、体检),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沈阳市外事工作办公室、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位的考生,不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直接电话咨询报考单位进行报名(咨询电话见《遴选职位表》)。
(二)笔试
笔试命题以《2012年沈阳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通过设置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等科目,来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9:00-11:30。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划定合格分数线。
报考沈阳市外事工作办公室、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位的考生,只进行专业外语科目的测试(笔试和口语),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口试成绩×50%。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和公示,不再进行资历评价和面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由报考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三)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5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
报考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同时考生携带从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考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