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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安徽宣城市绩溪县委组织部等单位选调(聘)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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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安徽宣城市绩溪县委组织部等单位选调(聘)11人公告

【导语】2020下半年安徽宣城市绩溪县委组织部等单位选调(聘)1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绩溪县委组织部等6个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公开选调(聘)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借用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绩办〔2010〕3号)精神,现将2020年下半年绩溪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聘)名额及条件

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此次选调(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试用期内人员;

6、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不满三年的。

三、选调(聘)程序、办法

选调(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调(聘)通知、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聘)人选并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各选调(聘)单位。

县委组织部报名地点: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县委组织部A区406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162302。

县委讲师组、县志愿服务促进中心报名地点: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A区419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162032。

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报名地点: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财政人社综合楼三楼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159670。

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报名地点: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县扶贫局D区406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 8162534。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有效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4、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合格,由县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6、报名人数与选调(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报名人数不足3:1的,经县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单位选调(聘)名额。

(二)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工作由县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顺序以抽签序号从小到大依次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职业相关的其他能力。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第一名(县医保局第二名,县志愿服务促进中心、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第三名)有并列的,则采取加试,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考察工作由选调(聘)单位负责,选调(聘)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健康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按选调(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聘)人选。

(四)公示与选调(聘)

拟选调(聘)人选将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对拟选调(聘)人选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选调(聘)。选调(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选调(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在选调(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行为的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规定者,将给予严肃处理。选调(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保证选调(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参加考试,拟选调(聘)人选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选调(聘),否则将作为诚信记录个人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的公开选调(聘)考试。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聘)工作正常、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绩溪县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调(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0523

考务咨询电话:0563-8162123、8158075

点击下载>>>

选调(聘)名额及条件.docx

2020年下半年绩溪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

中共绩溪县委组织部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下半年绩溪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jixixf.gov.cn/News/Show.asp?id=2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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