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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衡阳市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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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衡阳市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导语】2021湖南衡阳市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体检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根据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体检对象需在体检当日接受毛发毒品检测,对检测结果呈阳性或拒绝、逃避样本采集人员,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拒绝录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限1次。

(八)公示

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雁峰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调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雁峰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全程参与监督。

2.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凡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监督举报电话:雁峰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0734-821076;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336312。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34-8799079、0734-820596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4-282611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4-8205962。

点击下载>>>

1.2021年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x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3.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中共雁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雁峰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原标题:·雁峰区财务监察所和区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ngyang.gov.cn/https://www.hengyang.gov.cn/xxgk/dtxx/tzgg/gsgg/20210409/i2343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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