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辽宁:2016沈阳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 遴选10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要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通过借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确定遴选人员与体检
遴选单位党组经过集体讨论研究,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六)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原始证件、档案材料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见《沈阳市2016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市委组织部:22833393
市人社局: 22539049
监督电话: 22539058
附件:
附件1:沈阳市2016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附件2:沈阳市2016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 共 沈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