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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6沈阳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 遴选10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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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6沈阳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 遴选107人公告

【导语】辽宁:2016沈阳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 遴选10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其中,包括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新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未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机关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4.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未达到规定的服务期年限的;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含试用期)未满3年的;2014年之后考试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期未满的;如行业或系统对服务年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必要时,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二)考察。全面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四、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各遴选单位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 9:00-17:00。

  报考人员需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上用A4纸下载打印《沈阳市2016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由所在单位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考人员持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进行报名。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调整或取消的职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在其《报名登记表》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的统一指导下,由遴选单位具体实施。各遴选单位应依据《沈阳市2016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面试办法》制定本单位面试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面试过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遴选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阶段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在面试前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根据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不低于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试题由遴选单位结合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命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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